导航
现在的位置: 首页» 学院动态» 通知公告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项目达标规范

发布时间:2019-07-21 12:00:00

      一、驻昌高校:

1.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3.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4.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5.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6.校园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7.倡导和推广省属高校将在校学生到社区签到参加志愿服务的记录纳入学分考核,激励高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二、医院(含高校附属医院)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2.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4.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设有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5.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6.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7.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