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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7 09:15:00

一、培养目标、基本学习年限、培养方式与应修学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强科研能力,富于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能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目标: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立志为我国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2.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门知识,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现场调查和相关医学实践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新进展、新动态及其发展方向,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具有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研究、胜任专业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1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并具有较强的外文写作能力及语言交流能力。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3年。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办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5年内不能毕业者作结业处理。

(三)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指导小组形式下的导师负责制。导师要全面地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导师应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和研究计划,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科研与实际运用的训练和指导,充分挖掘研究生的学术潜能。

实行学分制,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方式。

(四)应修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7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9学分);必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学生,课程学习不得少于4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2学分);修环节8学分 ;论文答辩 15学分。